来源: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日期:2021-03-23 11:03 阅读量:1979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大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新媒体(自媒体)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我院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委托专业团队承做。为切实购买到价低、服务好、质量高的运营服务,医院决定采取对外公开比选,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
二、项目费用
本项目控制费用7万元。
三、项目合作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四、服务内容
(一)推送信息。负责我院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短视频信息推送和维护,重点推送相关医疗法规、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妇幼健康领域重要文件政策解读、重大成果展示、医院动态、先进典型宣传、党建群团活动、具有医院宣传价值的短视频信息等。
(二)数量要求。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原则上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一次,一次3-4条消息(至少保证2条原创,由运营公司采编),全年累计阅读量至少达到10万+。原则上视频号每周更新一次,一次1-2条短视频。
(三)留言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关注。
备注:不论是原创信息还是转载信息,还是策划的活动方案,凡经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微博发出的信息都必须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才能报送。服务费用的支付与每周信息更新的时间、数量(原创信息数量)、全年累计阅读量挂钩,具体细则在服务合同中明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承担政府部门或大型公共服务微博、微信、视频号平台运营项目的成功案例,拥有丰富市场推广案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人身份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比选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承办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项目方案(含服务内容和报价);
3. 提供承担政府部门或大型公共服务微博、微信、视频号平台运营项目的成功案例。对所要求的运营经历、人员编辑能力、数据分析、活动策划等提供实际案例佐证,原则上服务团队专兼职人员不少于5人。
七、联系方式
我院将适时召开比选会,组织参与比选的单位现场开标,采用综合评比法,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请参与比选的各潜在供应商根据上述要求制作详细方案的比选标书,密封后,于2021年3月29日前书面提交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0827-5265354
地址:巴中市秦巴大道西段14号
邮政编码:636024
附件: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购买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综合评分细则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23日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购买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 综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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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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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10% |
10 |
经专家评审的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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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要求20% |
20 |
供应商完全满足比选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的得20分,负偏离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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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实施方案30% |
30 |
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运营策划方案、日常运营推广要点、项目实施计划及流程、质量保障方案、应急预案等。 对供应商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定为优的,得30分,评定为良的得20分,评定为一般的得10分,其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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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10% |
10 |
根据供应商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岗位分工及协作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为优的,得5分,评定为良的得3分,评定为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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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业绩25% |
25 |
2017年至今,与政府部门合作类似业绩在10个以上(不含)得18分,5—10个(含)得10分,5个以下(不含)得5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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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5% |
5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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