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日期:2022-01-11 15:20 阅读量:2146
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7号)、《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及我院《消毒产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或采购单位)对临床使用的消毒产品及其伴随服务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标书要求
投标企业需提交有效期内材料,且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鲜章。标书须整体密封加盖印签后交至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不接受邮寄)。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任何费用,投标文件及资料概不退还。
(一)企业投标须提供的资料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登记表;
3.报价单(报价品种规格必须与招标采购目录中的相同);
4.投标消毒产品样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8.投标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鲜章留样;
9.提供供货省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清单。
(二)投标人咨询电话
药剂科:15983975580
(三)投递标书地址
地址:巴中市秦巴大道西段14号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收件科室:药剂科
联系电话:15983975580
邮编:636000
二、投标期限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8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月18日18:00。
三、采购品种
详见附件《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消毒产品招标采购目录》。
四、采购周期
自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度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执行之日止。
五、评标办法及组织形式
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现场开标评选,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企业。
六、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
2.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标;
3.与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
4.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
5.不按照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6.向招标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
七、中标公示
本次采购结果将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院务公开栏公示。医院药剂科不接受评标质询。若有质疑,请向本院监察室(0827-5265596)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