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招标的公告

来源: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日期:2024-04-10 16:48阅读量:611

因业务发展需要,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有能力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招标项目

二、供应企业合同期限、交货地点及方式

合同周期:三年;

交货地点及方式: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并通过验收。

三、商家设置

供应企业数量:1家。

四、招标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由医院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供应企业规模、经营范围、检验检测能力、售后服务承诺及实地查验综合评定确定供应企业。供应企业招标文件经评审小组评分排序后得分最高为实地查验企业名单,实地查验主要验证招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造假将一票否决,后续企业自然递进。

五、供应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四川省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良好记录;

5.招标报名人若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6.招标报名人若为药品经营供应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供应企业授权委托书、生产供应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7.招标报名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报名供应企业及其母公司在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事情发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内容及要求

1.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有毒性饮片生产许可范围;

2.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常用大宗品种来源于种植基地,供应企业自建或使用中药追溯信息化信息,具备为所供中药配方颗粒赋追溯码的能力,达到产品来源可控、可追溯要求;

3.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检验检测能力,确保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与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要求;

4.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有独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品购进、储存、生产、销售及质量控制全过程均达到实行信息化管控的要求;

5.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备与生产经营能力相匹配的生产条件,同时具备符合要求的仓储条件;

6.供应企业具有符合要求的药品物流系统,满足药品配送要求的同时,能及时、便捷、高效配送药品,尤其是急需药品配送。

7.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包括资质响应文件及实质性响应文件两部分。

(一)资质响应文件

1.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报名人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招标报名人为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报价单,价目表应包含:品种名称、规格、产地、执行标准、单位、单价;

5.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号;

6.近三年内无违法承诺书。

对资格证书有疑问的,可通过资格认定部门的网站查询。

(二)实质性响应文件

1.毒性中药颗粒生产资质;

2.中药配方颗粒销售价目表(仅限医院提供品种,见附件1);

3.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2022年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

4.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生产颗粒的品规数及备案号;

5.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情况;

6.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体现检验检测能力的相关资料;

7.供应企业三级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销售业绩情况;

8.供应企业提供的售前、售中、售后专业服务方案;

9.中药配方颗粒质量追溯相关资料。

八、注解

1.本公告供应企业是指参与招标项目的中药配方颗粒经营企业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中药配方颗粒经营企业经销的中药配方颗粒应为一家生产企业生产,否则取消招标资格;

3.中标供应企业负责无偿提供调剂所需的设备及软件系统; 

4.中药配方颗粒按中药饮片管理。

九、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各递交人需持报名供应企业针对该项目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方式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7:30前递交,逾期概不受理(不接受邮寄),报名文件1正3副,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密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

2.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澳门楼3楼)。

3.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83975580   18384846385


附件:1.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目录.doc

         2.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招标评分细则.doc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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