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改进作风十项承诺

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4-03-17 14:58阅读量:12171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抵制“四风”,向全院职工和广大群众公开承诺如下: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生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医院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
    三、带头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基层一线、医护员工、对口帮扶村,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识民情、接地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带头查摆整改四风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扎实整改提升,把存在问题、活动过程、整改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五、带头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着力解决职工和患者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临床、服务患者、服务医护员工、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六、带头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规范各类会议、培训、检查等流程。
    七、带头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能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
    八、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以德为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选人用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九、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利用权利为子女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带头执行行风建设“九不准”。不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开单提成;不违规收费;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为商业目的统方;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收受回扣;不收受患者“红包”等。
    以上承诺,欢迎全院职工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承诺人:巴中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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