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02-22 09:31 阅读量:3179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府办函[2015]133号)有关规定,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或采购单位)拟采购医疗设备设施一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标书要求
投标企业需提交有效期材料,且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鲜章。标书须整体密封加盖印鉴后交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标书内应有投标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出库(送货)专用章鲜章留样。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任何费用,投标文件及资料概不退还。投标人资格响应文件如下:
(一)企业投标,须提供的资料
1、Ⅰ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批件,Ⅱ、Ⅲ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批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产品彩色图片(含规格及材质描述)及报价单;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9、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0、产品说明书;
(二)投标人咨询
总务科:0827-5855876
二、投标期限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
三、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6600元,拟采购产品内容见下表:
|
拟购品目 |
物品名称 |
型号 |
拟购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 |
小计 |
|
扩宫棒 |
4.5# |
10 |
||||
|
扩宫棒 |
5.5# |
10 |
||||
|
扩宫棒 |
6.5# |
10 |
||||
|
扩宫棒 |
7.5# |
10 |
||||
|
扩宫棒 |
8.5# |
10 |
||||
|
(子宫腔)刮匙 |
6# |
10 |
||||
|
(子宫腔)刮匙 |
7# |
10 |
||||
|
(子宫腔)刮匙 |
8# |
10 |
||||
|
(子宫腔)刮匙 |
9# |
10 |
||||
|
(子宫腔)刮匙 |
10# |
10 |
||||
|
(子宫腔)探针 |
根 |
10 |
||||
|
宫颈钳 |
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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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扩阴器 |
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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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锈钢弯盘 |
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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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锈钢小碗 |
个 |
10 |
||||
|
卵圆钳 |
把 |
10 |
||||
|
合计 |
||||||
四、评标办法及组织形式
招标人院办公会现场开标评选,合理最低价中标。评标中止情形有:(1)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
2、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它供应商及其它不正当手段竞标;
3、与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或者其它供应商串通;
4、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
5、不按照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合同;
6、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
六、中标公示
本次采购活动比选结果将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院务公开栏公示。医院总务科不接受评标质询。若有质疑,请向本院监察室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七、产品验收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对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设施进行验收。无法通过验收,中选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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