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03-29 05:24 阅读量:3182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我院对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其伴随服务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参加。
一、投标主体
1.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鼓励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经销商)直接投标;
2.投标公司性质须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品种
详见《医用耗材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周期
自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年度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执行之日止。
四、投标人标书要求
投标企业需提交有效期材料,且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鲜章。标书须整体密封加盖印鉴后投递至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任何费用,投标文件及资料概不退还。投标人资格响应文件如下:
(一)企业投标,须提供的资料
1.Ⅰ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批件,Ⅱ、Ⅲ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批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报价单;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7.投标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鲜章留样。
(二)投标人咨询
护理部:0827-2630187
(三)投递标书地址
地址:巴中市秦巴大道西段14号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收件科室:护理部
联系电话:0827-2630187 13629079878 邮编:636000
五、投标期限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6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
六、评标办法及组织形式
招标人院办公会现场开标评选,合理最低价中标。
七、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
2.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标;
3.与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
4.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
5.不按照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6.向招标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
八、中标公示
本次采购活动比选结果将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院务公开栏公示。医院护理部不接受评标质询。若有质疑,请向本院监察室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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