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11-26 16:20 阅读量:3021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大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我院政务微博微信运营服务委托专业团队承做。为切实购买到价低、服务好、质量高的运营服务,医院决定采取对外公开比选,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政务微博微信运营服务。
二、项目费用
本项目控制费用7.8万元。
三、项目合作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服务内容
(一)推送信息。负责微博、微信信息推送和维护,重点推送相关医疗法规、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妇幼健康重要政策解读、重大成果展示、医院动态、先进典型宣传、衔接医院与患者交流互动等。
(二)数量要求。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原则每周更新一次,一次3-4条消息(每周至少保证2条原创,运营公司采编),全年累计阅读量至少达到10万+。信息推送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为答题类、评选类、征集意见类等方式。
(三)留言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关注。
备注:不论是原创信息还是转载信息,还是策划的活动方案,凡经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微博发出的信息都必须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才能报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承担政府部门或大型公共服务微博微信平台运营项目的成功案例,拥有丰富市场推广案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人身份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比选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承办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政务微博微信运营项目方案(含服务内容和报价);
3. 提供承担政府部门或大型公共服务微博微信平台运营项目的成功案例。对所要求的运营经历、人员编辑能力、数据分析、活动策划等提供实际案例佐证,原则上服务团队专兼职人员不少于5人。
七、联系方式
我院将适时召开比选会,组织参与比选的单位现场开标,采用综合评比法,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请参与比选的各潜在供应商根据上述要求制作详细方案的比选标书,密封后,于2019年12月10日前书面提交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7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5265354
地址:巴中市秦巴大道西段14号
邮政编码:636024
附件: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购买政务微博微信运营服务综合评分细则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1月26日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购买政务微博微信运营服务综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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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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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10% |
10 |
经专家评审的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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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要求20% |
20 |
供应商完全满足比选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的得20分,负偏离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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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实施方案30% |
30 |
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运营策划方案、日常运营推广要点、项目实施计划及流程、质量保障方案、应急预案等。 对供应商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定为优的,得30分,评定为良的得20分,评定为一般的得10分,其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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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10% |
10 |
根据供应商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岗位分工及协作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为优的,得5分,评定为良的得3分,评定为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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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业绩20% |
20 |
2017年至今,与政府部门合作类似业绩在10个以上(不含)得18分,5—10个(含)得10分,5个以下(不含)得5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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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和其他服务5% |
5 |
提供短视频、宣传片拍摄等技术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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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5% |
5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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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人员7人,去掉评分总分最高和最低,按平均分的高低排序,平均分为最高为中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