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比选自媒体运营服务的公告(第三次)

来源: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日期:2021-04-22 15:00阅读量:33090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大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新媒体(自媒体)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我院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委托专业团队承做。为切实购买到价低、服务好、质量高的运营服务,医院决定采取对外公开比选,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

二、项目费用

本项目控制费用7.0万元。

三、项目合作时间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内容

(一)推送信息。负责我院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短视频信息推送和维护,重点推送相关医疗法规、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妇幼健康领域重要文件政策解读、重大成果展示、医院动态、先进典型宣传、党建群团活动、具有医院宣传价值的短视频信息等。

(二)数量要求。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原则上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一次,一次3-4条消息(至少保证2条原创,由运营公司采编),全年累计阅读量至少达到10万+。原则上视频号每两周更新一次,一次1-2条短视频。

(三)留言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关注。

备注:不论是原创信息还是转载信息,还是策划的活动方案,凡经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微博发出的信息都必须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才能报送。服务费用的支付与每周信息更新的时间、数量(原创信息数量)、全年累计阅读量挂钩,具体细则在服务合同中明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承担政府部门或大型公共服务微博、微信、视频号平台运营项目的成功案例,拥有丰富市场推广案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人身份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比选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承办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政务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项目方案(含服务内容和报价);

3. 提供承担政府部门或大型公共服务微博、微信、视频号平台运营项目的成功案例。对所要求的运营经历、人员编辑能力、数据分析、活动策划等提供实际案例佐证,原则上服务团队专兼职人员不少于5人。

七、联系方式

我院将适时召开比选会,组织参与比选的单位现场开标,采用综合评比法,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请参与比选的各潜在供应商根据上述要求制作详细方案的比选标书,密封后,于2021年4月30日18:00时前书面提交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701)。

联系电话:0827-5265354

地址:巴中市秦巴大道西段14号

邮政编码:636024

附件: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购买微博微信视频号运营服务综合评分细则.docx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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