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日期:2023-12-27 10:53 阅读量:971
为规范我院西药(包括中成药)的采购工作,降低虚高药价、保障药品质量、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避免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质量优选、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诚邀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药品质量安全优先、药品保障供应为本、药学服务提升为优、价格合理的目标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我院临床使用所有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的配送企业,此次遴选产生不超过8家企业作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负责3年内所需药品(集采药品中选品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的配送及相关延伸服务。
三、药品配送企业申报条件
(一)经营合法: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等。
(二)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记录。
(三)廉洁经营:企业、法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四)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五)配送能力:
1.经营品种:经营品种齐全,具备国家基本药物和集采品种的配送资格。
2.配送服务:
(1)正常配送:应在4个小时内响应我院在采购平台提交的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
(2)急需计划: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如医院有急需计划,立即启动药品供应的应急预案,保证在4小时内送到医院。
3.售后服务:对所配送到医院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滞销、破损、质量、近效期等问题的及时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不同的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人,同一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遴选活动。
2.本次遴选不接受遴选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4.同我院有过合作的药品配送企业,近两年合同期内出现过重大配送品规及数量错误影响恶劣的,不得参加遴选。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根据《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方案》及我院的相关制度规定抽选专家,依据遴选评分标准,对配送企业的资质与规模、配送保障能力、服务提升能力、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排名,遴选药品配送企业。
(三)公示:确定的配送企业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药剂科存档,报院办备案。
(四)签订合同:合作周期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本项目合同运行期间,医院每年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如国家、省卫健委等上级部门或其它政府部门对本类方案有调整要求,所有成交人须无条件按照要求予以配合、落实、办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与新规定不符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或终止。
(五)入围药品配送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销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配送企业递交资质及报价资料时间和地点
请药品配送企业根据附件1至3的要求递交资质及报价资料。
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为接收资料时间,过时将不再受理。
地点: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张老师15983975580,杨老师18384846385
2.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docx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27日